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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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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下君子 发表于 2008-1-7 20:00:00 |
狐狸吃不到架子上的葡萄,于是抱着“我得不到的东西,决不让别人得到”的阴暗心理,它串通一帮“狐朋狗友”四处造谣,说葡萄比醋还酸、比胆还苦,谁吃了谁就会失去美妙的味觉。一时间,葡萄的名声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葡萄既然超级的又苦又酸,谁还来收获它,谁还敢品尝它呢?一串串紫红色的葡萄寂寞地挂在架子上无人问津,只好在秋风秋雨中无可奈何地烂掉、变臭。
这天,狮子王带着小儿子第一次外出学觅食,路过葡萄架,一颗熟透了的葡萄正好砸在小狮子的脑袋上,它顺手抓起来就往嘴里塞。狮子王赶紧大叫:“孩子,那是葡萄,不能吃!”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咬破了葡萄皮的小狮子却高兴地说:“爸爸,这葡萄好甜呀!” 狮子王皱了皱眉头,将信将疑地找了颗饱满的葡萄小心地含到嘴里,轻轻咬了一口,也喊了起来:“哎呀!是有点酸,可真甜呢,这样的味道好爽!”
狮子王这才明白,狐狸的诬陷制造了这场葡萄的冤案。狮子王说:“为什么我们一直都相信了自己的耳朵,却没有偶尔相信自己的嘴呢?”小狮子若有所悟地说:“是呀!爸爸,以后我不能相信别人的嘴,而要相信自己的嘴。”
写作背景:苏教版小学语文教科书五上第12课《伊索寓言· 狐狸和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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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答(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8 9:34:00 |
谢谢你的启发但有时候没有人能发现你的冤屈那才叫痛苦以下为梁下君子的回复: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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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you7506发表评论于2008-1-11 15:12:00 |
先吃小葡萄,再吃大葡萄,说明君子老师很有野心,希望君子老师能在教育战线上再创辉煌!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我的野心可不能外泄哦。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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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xiaolin发表评论于2008-1-8 22:31:00 |
三木说你卖书,我看那,你是在准备着自己写寓言,童话,来卖了吧!对了,你的《小王子》该不会又是先看了后卖出去了吧?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我想自己出书呀,就是怕一本都卖不掉呢。我现在很少藏书,把新书包上封面看,看完了再卖,还真被你猜对了。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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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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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翅的鱼发表评论于2008-1-8 20:35:00 |
真是“口说无凭,口尝为真”了 寓意深刻,有创意!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口说无凭,口尝为真”独创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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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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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燕发表评论于2008-1-8 19:30:00 |
伊索第二,君子第一!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小燕特级  反正说错了,不犯法。  谢谢超级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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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文自语发表评论于2008-1-8 18:15:00 |
 以下引用杏坛三木在2008-1-8 7:51:00发表的评论: 我发了一篇文章,正好说你是葡萄。看了自语的吹捧文字,偷偷地笑了,我哪有他说的那么好。赞扬人是一种美德。 三木怎么能说我是吹捧呢?法制社会,还让不让人说实话?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公民有言论自由!自语就是实话实说,自语是个不会拍马屁,也不会拍人屁的好同志。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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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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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文自语发表评论于2008-1-8 18:14:00 |
想起一篇类似的课文《小马过河》,凡事还是应该试一试,好像是一个理。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凡事还是应该试一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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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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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you7506发表评论于2008-1-8 17:38:00 |
很有意思呢!有个小问题:在君子老师面前有一串葡萄,君子老师是先吃大的呢?还是先吃小的?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先吃小的,大的最后吃才香呢。不过,友友老弟在场,你吃大的。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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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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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qqw发表评论于2008-1-8 16:51:00 |
我觉得君子哥就像是在给孩子讲故事,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像是从孩子的嘴里说出来的,童心童趣盎然,特别耐读,今天有给含儿讲故事的素材了,这样的写法很好,有童话的味道和意蕴,我也应该好好的读,好好的悟,能多以孩子的口吻写作,一定会更容易走进孩子。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教师的文章应该写在孩子身上。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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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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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先生发表评论于2008-1-8 14:12:00 |
有点味道了。 继续努力!亲眼看一看,文章是甜的,亲一口尝一尝,可能是酸了,不过味道很不错。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希望味道还不错。谢谢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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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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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月果发表评论于2008-1-8 13:30:00 |
君子老师的编造文章也如此吸引人,读给小儿欣赏之后,大笑:老狮子真笨,就连葡萄什么味都不知道,还在森林里呆着。哈哈。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谢你的小儿和他的妈妈!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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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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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耕雨读发表评论于2008-1-8 13:12:00 |
人都有很重的从众心理,因此,很多时候,我们人类也常犯这样的错误。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绝不随波逐流。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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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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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点草发表评论于2008-1-8 12:03:00 |
生活中我们不仅要靠耳听,更重要的要实践.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谢你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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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cheng发表评论于2008-1-8 10:50:00 |
日有所思,夜有所想,确实不舒服,还不如亲身经历来得痛快!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不太明白?谢谢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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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阅读课时讲给俺的学生听一听.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谢不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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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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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ff发表评论于2008-1-8 10:11:00 |
君子哥哥,请加入我的博客群"小学教师"在我的文章下直接点击这群体,任何再点申请就好了!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已经加如了。谢谢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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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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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的行板发表评论于2008-1-8 8:37:00 |
宁愿相信自己的耳朵却不愿相信自己的嘴,这似乎是很多人的通病呢!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我们要去除这样的通病。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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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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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岁月发表评论于2008-1-8 7:57:00 |
呵呵,有意思,在自语老师那里看到自语老师在夸三木老师呢,到了三木老师那里,又看到三木老师在夸君子呢,你们这三剑客真是让人羡慕的要死啊。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君子不能再夸自语了,怕人家说我们在相互吹捧呀。那么我只好赞美心月吧,这样就可以避嫌了。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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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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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三木发表评论于2008-1-8 7:51:00 |
我发了一篇文章,正好说你是葡萄。看了自语的吹捧文字,偷偷地笑了,我哪有他说的那么好。赞扬人是一种美德。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你很好,自语还没有夸到位。我不行,你却善于塑造。赞扬人是一种美德。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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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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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岁月发表评论于2008-1-8 7:36:00 |
看完这个故事,更多的是启示自己生活中不要轻信谣言,不可过于相信别人,重要的是相信自己! 君子最近童心大发,让我们也跟着享受小时候没机会享受的童话故事,感觉好像也回到了童年呢。君子是不是“居心不良”,让大家都和你一样当老顽童啊。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没有想到儿童读不懂的寓言,却被你这个大人读懂了。  君子最近童心大发,是有点儿“居心不良”,先让心月和我一样当老顽童。这样你就不带头笑话我了。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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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总是在想,总是在说,但总是在说,永远不会成功!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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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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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丫丫发表评论于2008-1-7 23:16:00 |
老师,伊索寓言故事我特别喜欢看,能再筛选一些你喜欢的,再结合上实际生活的联系、感悟,给大家?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我也特喜欢看伊索寓言故事,尽量满足你的要求。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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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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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面朝天发表评论于2008-1-7 22:30:00 |
回味无穷,但愿生活中这样的事越少越好。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我们共同的愿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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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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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j发表评论于2008-1-7 22:29:00 |
生活中有很多事,只有亲自去感受了,才能知道其中的味.我们要做一个胆大\心细的感受者!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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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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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sh发表评论于2008-1-7 22:18:00 |
说真的,寓味很浓呀!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但愿还有一点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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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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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xiaxiaosi发表评论于2008-1-7 21:58:00 |
相比较而言,孩子们会更喜欢君子编写的故事!不仅有童趣,还有教育意义!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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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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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dan168发表评论于2008-1-7 21:24:00 |
比《伊索寓言· 狐狸和葡萄》的原文好多了,学习大哥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比《伊索寓言· 狐狸和葡萄》的原文好多了?太吓人了。不敢接受!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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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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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之春发表评论于2008-1-7 21:15:00 |
 以下引用xzff在2008-1-7 20:31:00发表的评论: 有深度,君子可以与安徒生、伊索一决高低了哈,说不定一不小心就成了寓言和童话家哈! 你的每个故事都很有新意。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谢芳姐的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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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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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一生发表评论于2008-1-7 20:55:00 |
制造谣言的人固然可恨,但是我们应该相信自己,不要听信他人,尤其是心怀不轨之人。君子如此给讲,学生哪有不明白之理呢?真是个有办法的好老师哎!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相信自己,不迷信自己。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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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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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guoying发表评论于2008-1-7 20:38:00 |
我们痛恨制造冤案的人和言,但也不能否定金玉良言啊!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也不能否定金玉良言。学习你的辨证法!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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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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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ff发表评论于2008-1-7 20:31:00 |
有深度,君子可以与安徒生、伊索一决高低了哈,说不定一不小心就成了寓言和童话家哈!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君子可以与安徒生、伊索一决高低了?打不过他们,大侠妹妹要来帮呀!  君子很小心,不会一不留神就成为什么了……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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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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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雨眠发表评论于2008-1-7 20:28:00 |
要敢于尝一尝啊!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神农氏尝百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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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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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dnb发表评论于2008-1-7 20:17:00 |
为什么总是相信自己的耳朵呢?我们也不总是这样吗?谢谢君子的启发。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有时候眼见也不真实呢。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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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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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兰发表评论于2008-1-7 20:15:00 |
君子有着一颗永远不老的童心!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是呀,这样夸我,我挺乐意接受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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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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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miaomiao发表评论于2008-1-7 20:07:00 |
君子好厉害啊,学习!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过奖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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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葡萄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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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别墅发表评论于2008-1-7 20:06:00 |
我们人教版也有一篇这样的课文《酸的和甜的》。不过内容有一些不一样! 相信自己!亲手做一做,亲眼看一看,亲口尝一尝!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酸的和甜的》,我真要看一看,防止雷同,被人笑话是抄袭哦,我们六年前的人教版没有这一课。谢谢提醒!  此乃最佳留言之一,谢谢精彩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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